瓯海区“6·5”环境日主题宣传暨生态文化月活动正式启动
6月4日下午,为迎接第47个世界环境日暨新《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第4个环境日,共建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瓯海区举行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暨生态文化月活动启动仪式,活动紧扣“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主题,旨在推动社会各界和公众积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
瓯海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何宗静,市环保局副局长郑小小,瓯海区人大副主任王国华,瓯海区副区长周金平,瓯海区政协副主席留红光,区法院院长周虹,区检察院检察长陈贤木,区环保局局长凌晓敏,区公安分局副局长郑裕军等领导出席了此次活动。
伴随着温州环保之歌——《美丽温州是金山》,启动仪式在陈先悦小朋友甜美的歌声中拉开了序幕。
首先,由瓯海区副区长周金平作六五环境日主题宣传活动致辞,他强调今年我区要向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目标迈进,区各单位既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又要增强大局意识,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特别是薄弱指标的责任单位要对照创建标准,制定具体方案,强化措施和保障,加大薄弱指标的化解力度,加快推进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确保我区美丽瓯海建设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随后,启动仪式进入了第二项议程,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联动揭牌仪式。区法院院长周虹、区检察院检察长陈贤木、区环保局局长凌晓敏、公安分局各派出所所长以及各环保所所长参与了此次揭牌仪式。
瓯海公安分局驻瓯海环保局工作联络室早于2015年便已挂牌成立。今年由机关向基层延伸,3月娄桥派出所、潘桥派出所驻中心区环保所联络站成立。在其先行先试的基础上,5月底其余11个派出所驻6个基层环保所联络站也相继挂牌成立,实现了基层联络站全覆盖,进一步推动了基层一线环境监察人员与公安办案人员的协作配合。
环境执法和司法协调联动机制旨在加强惩治环境犯罪,强化环境执法工作日常联络,该机制建立后将定期或根据工作需要不定期召开由区环保局主要负责人担任总召集人的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公安分局和区环保局协调联席会议。联动机制并规定各联动单位定期通报涉环保刑事案件办理情况,总结惩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工作经验,及时研究疑难问题并提出相应防范和整改建议。
最后,在区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何宗静的宣布下,此次生态文化月活动正式启动。
活动现场,还有十几家单位设点宣传,吸引了千余名群众的参与。通过宣传展板及发放宣传材料和宣传品、现场讲解、问卷调查等方式,向参与群众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及生态环境整治等相关内容,倡导大家积极参与生态环境整治,支持瓯海区生态文明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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